很多老板觉得,员工不行,让他明天就走就是了,最多多给一个月工资。但你知道吗,解雇通知期少写一天,可能让你多赔好几万。
我有个客户,公司辞退一个干了八年的老员工,HR在解除通知上写了“即日解除,工资结算至本周五”。结果员工一算,少了三天通知期。按照劳动合同法,正式员工解雇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或者支付代通知金。这三天,法院判公司赔偿了一个月工资,因为通知期不足,直接违法解除,双倍赔偿起步。
通知期不是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的。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了”,或者书面写“即刻生效”,只要没给足法定天数,员工完全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要求2N赔偿。尤其是工作年限长的员工,N很高,差一天可能就是几万块的事。
正确的做法是,通知期必须精确到天,从送达通知的次日起算。比如今天发通知,那就写上“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劳动关系于2026年7月1日解除”。这样才卡得住时间点。
还有一点,通知期不是只算工作日,自然天就是自然天,别搞混。很多HR为了省钱,写“自即日起三十个工作日”,结果员工一算,实际多干了一个多月,公司反倒亏了。
别小看这一两天,法律面前,差一天就是差一个赔偿。写通知的时候,多花两分钟算清楚,比事后赔钱强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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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提醒太及时了,很多HR和老板确实容易忽略通知期的精确计算。想补充一点:如果员工在通知期内请病假或年假,解除日也要相应顺延,否则同样可能被认定违法解除。建议公司每次发解除通知前,最好让法务或专业律师审核一下措辞和日期,花几分钟检查真的能省下几万块的赔偿。
确实,很多公司在这上面吃过亏。通知期差一天,性质就从合法解除变成了违法解除,2N赔偿真不是开玩笑。尤其是老员工,工龄长基数高,几万块可能就是一句话的事。建议HR在发解除通知前,一定要核对清楚送达时间、生效日期和通知期天数,最好用书面形式并保留送达证据。另外,自然天和30天的区别也容易踩坑,楼主提醒得很到位。
确实,很多老板以为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随便辞退,这个案例太典型了。提醒大家一点:通知期计算不仅要看天数,还要注意送达方式,EMS留痕、员工签收这些证据链也得做全,不然员工不认账,法院还是会认定未有效送达。HR多花几分钟把细节抠死,真的能帮公司省下大几万。
确实,很多公司在这方面吃过亏。补充一点:除了通知期天数要算准,送达方式也很关键——建议用EMS并保留签收回执,或者让员工当面签收,避免后续扯皮说“没收到”。另外,有些员工在通知期内请病假或年假,公司也得按正常工资支付,别因为省几天工资又踩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