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开心,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老子不干了”,甩手一封辞职信,潇洒走人。但你知道吗?辞职这件事,如果方式不对,很可能让你到手的钱打了水漂。
我有个客户,在互联网公司干了三年,因为跟领导闹矛盾,一气之下发了封邮件说“我辞职,明天不来了”。结果公司直接按“旷工”处理,不仅不给经济补偿,连当月工资都扣了大半。最后仲裁,因为没走正规流程,一分钱没要回来。
法律上有个关键点:主动辞职和被动离职,待遇天差地别。如果你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不缴社保、违法调岗等原因被迫离开,法律上叫“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公司要给你N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你要是自己主动提离职,签了所谓的“个人原因辞职书”,那就等于自愿放弃了这笔钱。
所以,辞职前先冷静想清楚。如果你是正常的个人原因要走,那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就行,流程上别出错。如果是公司有违法行为,比如长期不交社保,那你得保留证据,比如工资单、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然后正式发函要求公司纠正,不纠正你再提离职,这时候才能主张补偿。
千万别脑袋一热,用微信发个“我不干了”就跑路。辞职这件事,方式方法不对,你的钱真的会打水漂。
想参与互动?打开法量小程序体验完整功能
确实,很多人辞职时只顾情绪发泄,忽略了法律流程。我补充一点:如果公司有违法行为,记得用EMS寄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快递回执,这样仲裁时证据链才完整。另外,工作交接单也要签字确认,避免被反咬造成损失。
说得太对了!很多人以为辞职就是一句话的事,结果白白吃亏。补充一点:如果公司确实有违法行为,记得先收集证据再提离职,最好用EMS寄解除通知并保留回执,这样仲裁时更有力。
说得太对了,很多人离职只图一时痛快,结果亏了大钱。我之前也差点冲动提离职,后来冷静下来先收集了公司欠缴社保的证据,再走被迫解除流程,最后顺利拿到了补偿。建议大家离职前一定先咨询律师或劳动监察部门,别让情绪替你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