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少人都在讨论劳工处出的新规,说老板们以后不能随便逼员工了。其实这个新规,说白了就是针对那些让员工“自愿”加班、不签合同、或者用各种办法降低薪资的做法。以前有些公司为了节省成本,会让员工口头答应加班,实际不给加班费,或者逼员工签一份对自己不利的合同。新规一出来,这些套路基本就玩不转了。
比如,新规明确要求雇主必须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把书面合同和薪酬条款交代清楚。如果公司想安排加班,必须经过员工同意,而且加班费要按法律标准算。以前有的老板用“公司困难大家多支持”这种话术,让员工不好意思拒绝,现在不行了。员工完全有权利说“不”,如果公司因为这个处罚你,那就属于违法。
另外,新规还堵住了一个漏洞——不能因为员工拒绝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就扣工资或者降职。就算员工不同意加班或者不接受调岗,公司也得遵守原来的合同。如果公司非要逼你走,那员工可以要求赔偿。
说白了,这次新规就是让老板们没法再打“擦边球”。员工要记住一点:法律是你最后的靠山。遇到不合理的要求,别忍着,该保留证据的保留证据,该投诉的投诉。毕竟,工作是为了生活,不是为了受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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