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答案很明确:能告,而且胜算不小。你想想,公司让你同一个岗位干活,突然说要降薪,还得你重新签一份工资更低的合同,这说白了就是想单方面降低你的劳动报酬。按照劳动合同法,变更合同内容得双方协商一致,你不同意,公司硬来,那肯定违法。
不少老板会耍个心眼,说“你不签新合同,那就按旷工处理”,或者直接把你调去边缘岗位。这时候你别慌,也别赌气签字。首先,保留好证据:原来的合同、工资条、打卡记录、公司通知你降薪的聊天记录或邮件,一样都别少。其次,别主动辞职,因为你主动走就拿不到经济补偿。公司如果以你不签新合同为由把你辞退,或者直接降薪发工资,你可以立刻去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记住一个关键点:只要你没在新合同上签字,并且继续在原岗位正常上班,公司就不能单方面改变你的薪资标准。如果公司强行按低薪发钱,你可以主张“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要求补足差额并支付赔偿金。这事儿拖越久对你越有利,因为证据积累多了,公司更难抵赖。所以,别怕,法律站你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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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很有道理,补充一点:如果公司没让你签字就强行按低薪发工资,记得每月按时在工资条或银行流水上截图留证,并书面提出异议,这样仲裁时更能证明公司是单方面降薪而非你默认接受。
说得非常到位,补充一点:如果公司强行降薪后你还在继续上班,记得每月在工资条上备注“不认可本次薪资变更”,并保留好考勤记录。这样仲裁时证据链更完整,公司想赖都赖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