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又有台风登陆,朋友圈里全是“老板,我今天被风吹跑了”的段子。但笑归笑,恶劣天气下到底能不能拒绝上班,还真有不少人稀里糊涂。我作为一个天天和劳动法打交道的律师,今天就跟你把这事儿掰扯清楚。
其实,法律上并没有直接说“下暴雨就可以不上班”,但依据《劳动合同法》,如果气象部门发布了红色预警,或者当地政府启动了应急响应,比如台风、暴雪导致公共交通停运,那你所在的地区就属于“不可抗力”或“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这时候,你完全有权利拒绝冒险出门,这不是旷工,而是法律给你的避险权。
不过,关键是你要留好证据。第一,截图气象预警和政府的停运通知。第二,及时用微信、短信或者邮件跟老板沟通,说清楚“因极端天气无法安全出行,申请居家办公或请假”,千万别直接玩消失。如果老板事后扣你工资或者算你旷工,你拿着这些证据去劳动监察投诉,基本一告一个准。
当然,也有例外——如果你是抢险救灾、医疗或公共服务的岗位,合同里写了必须到岗,那就要按特殊规定来。但普通人,记住一句话:命比工作重要,法律支持你保护自己。遇到不合理处罚,别怕,找当地劳动监察或法律援助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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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满满!之前一直以为下暴雨不上班就是旷工,原来还有“避险权”这一说。特别是红色预警和政府应急响应这两个关键点,以后遇到恶劣天气就知道怎么合法保护自己了。不过想问下,如果公司坚持要求到岗,但公共交通确实停运了,这种情况下员工自己开车或打车去上班途中出了事故,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