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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解雇信别慌先看通知期与补偿金

江涛
2026-07-07 12:00:04 · 阅读 0

有个朋友上周被公司叫去谈话,当场收到一封解雇信,理由是“业绩不达标”。他当天就慌了,连签字都没细看。后来才反应过来——自己在这个公司干了三年多,劳动合同上写的是提前30天通知或者给一个月工资代通知,公司连缓冲期都没给,就直接让他第二天走人。这种情况,十有八九是违法的。

拿到解雇信,第一件事不是签同意,而是看通知期。大部分地区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如果公司没有给你这个时间或者这笔钱,你就可以主张代通知金。

紧接着是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注意:这个“月工资”是你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是底薪。

很多人以为签了字就认命了,但法律上签字只代表你收到通知,不代表你同意解雇理由或者放弃赔偿。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比如没有正当理由、或者不走法定程序,你还可以要求双倍的赔偿金。

遇到这种事,稳住,先算清楚自己能拿多少钱,再去协商或仲裁,别被一句“公司有规定”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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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评论 1
  • 蒋伟 2026-07-07 22:21:09

    说得对,签字只是确认收到通知,不是同意解雇。关键是要冷静算清楚:三年工龄至少3个月工资补偿,没给30天通知还能要代通知金,违法解除甚至可以主张双倍赔偿。别被公司一句“业绩不达标”吓住,先查合同和法律规定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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