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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打工避坑指南 | 签合同前必读的五个要点

廖智
2026-07-16 21:00:18 · 阅读 0

很多朋友觉得香港工资高,签合同只是个形式,随手一签就开工了。结果遇到加班没补钱、试用期被白嫖、甚至被公司用“三个月通知期”绑死,欲哭无泪。今天聊五个法律要点,签之前花十分钟看一遍,可能帮你省下几万块甚至打官司的精力。

第一,工资单上的细节别只看总数。香港工资计算很讲究,必须写清“底薪”和“佣金”或者“奖金”是否分开。很多公司口头承诺提成,合同里却写“经理酌情发放”,到头来一分没有。第二看休息日。香港法定是七天,但有些合同会写成“一轮六天”,甚至写明休息日要待命,这已涉嫌违法。第三是试用期条款。不少合同把试用期写得很模糊,比如“三个月试用,期间可随时解雇且无补偿”,其实劳工法例明确要求试用期第一个月后解雇需给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第四重点看“终止雇佣”条款。标准合同是7天通知,但有些写三个月,如果你跳槽或被裁,就要白给三个月工资抵通知期。第五,看有无“竞业限制”。有些公司会要求离职后半年内不能在同行工作,并且不给补偿,这在香港法律下很难强制执行,但签了就要小心被秋后算账。

最后提醒:哪怕老板是你亲戚,也要白纸黑字。香港劳工处有标准雇佣合同模板,网上免费下载,打印出来对比签,比什么承诺都靠谱。别让一份不严谨的合同,毁了你在香港打拼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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