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泊熹大律師的執業範圍涵蓋不同類型的民事訴訟,並專注於商業訴訟及國際仲裁(包括商事及投資仲裁)。迄今他獲委聘於多於二十五宗仲裁(港仲、新仲及臨時仲裁)中擔任代表律師及處理不同類型的法院訴訟。就其所處理的仲裁案件,黃大律師經常和頂尖的國際或大陸律師事務所合作或對壘。他於處理仲裁相關法院程序(包括申請擱置仲裁裁決)方面亦具豐富的經驗。學術方面,黃大律師於哥倫比亞法學院名列前茅修畢其法學碩士,包括於所有和仲裁相關的科目中取得優異成績,及獲頒發國際法的科目獎項(全法學院第一名)。於成為大律師前,黃大律師曾於花旗集團擔任分析員,並協助處理了數宗企業融資交易,包括於港交所的首次公開招股、亞洲當時最大宗的槓桿收購以及不同的銀團貸款。除了代表客戶出庭外,黃大律師亦接受擔任仲裁員或仲裁庭秘書的任命。